贸易战烟火不断 反倾销指剑中国

当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不断提高的时候,其背后必定会有一些带着极其复杂的眼神偷窥的人。体现在经济中,作为原材料出口大国,中国多年来为世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当很多国家在数年前就开始积极收储的时候,中国还是依然贡献着,而近年来有些国家对于中国出口的粉体进行了调查,认定我国在粉体出口方面存在着倾销问题,于是,针对我国粉体出口问题,各国纷纷声讨中国。反倾销调查已经成了对华粉体出口的家常便饭,使得我国的粉体出口贸易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中国官方何时做出积极的对策,粉体出口企业怎样挣脱泥淖,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2010年11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活性炭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见下表),并取消宁夏灵州对外贸易有限公司(Ningxia Lingzhou Foreign Trade Co., Ltd.)此次行政复审。
2006年4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活性炭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8021000。2007年3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62.08%~228.11%。2009年5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行政复审调查。2010年5月13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3.23%~228.11%。
2010年10月21日,澳大利亚海关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氢钠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氢钠征收反倾销税,该措施自2010年11月2日起正式实施。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363000。
2005年3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氢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5年11月,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0年4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氢钠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