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综述:回首2010年,我国刚刚走完经济发展中的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在这个五年计划中,我国在经济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果。2010年,也是我国粉体产业大跨步的一年,在粉体设备方面,我国的粉体设备在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积极自主研发,粉体设备已由内销走向了对外出口。在粉体材料方面,我国依旧作为出口大国,向世界各国出口粉体原材料,同时,经过深加工带有更高附加值的粉体产品也越来越多的走上了国际市场。粉体产业大发展的同时,出于对国内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我国的粉体材料在出口量与价格方面受到了国际市场的质疑与指责,面对国际上的质疑与指责,中国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对于国际上的指责与诉讼,我国政府坚定立场,完善政府职能,为我国的粉体产业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剂,使我国的粉体产业不断的向前发展。

贸易战烟火不断 反倾销指剑中国

当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不断提高的时候,其背后必定会有一些带着极其复杂的眼神偷窥的人。体现在经济中,作为原材料出口大国,中国多年来为世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当很多国家在数年前就开始积极收储的时候,中国还是依然贡献着,而近年来有些国家对于中国出口的粉体进行了调查,认定我国在粉体出口方面存在着倾销问题,于是,针对我国粉体出口问题,各国纷纷声讨中国。反倾销调查已经成了对华粉体出口的家常便饭,使得我国的粉体出口贸易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中国官方何时做出积极的对策,粉体出口企业怎样挣脱泥淖,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观点一:各国向中国施压

2010年11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活性炭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见下表),并取消宁夏灵州对外贸易有限公司(Ningxia Lingzhou Foreign Trade Co., Ltd.)此次行政复审。

2006年4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活性炭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8021000。2007年3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62.08%~228.11%。2009年5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行政复审调查。2010年5月13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3.23%~228.11%。

观点二:对出口粉体增收反倾销税

2010年10月21日,澳大利亚海关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氢钠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氢钠征收反倾销税,该措施自2010年11月2日起正式实施。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363000。

2005年3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氢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5年11月,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0年4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氢钠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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