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维护稀土市场稳定,避免稀土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实现稀土价值和价格的统一,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决定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收购拥有国家指令性计划企业生产的氧化镧、氧化铈和氧化铕稀土产品,收购价格分别为14万元/吨、15万元/吨和2000万元/吨(均含税),产品质量须符合《包钢稀土国贸公司收购产品质量要求》。
在9月19日,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曾决定收购拥有国家指令性计划企业生产的价格不高于90万元/吨、符合《包钢稀土国贸公司收购产品质量要求》的稀土镨钕氧化稀土产品。
10月17日,包钢稀土发布公告,决定自2011年10月19日起,所属冶炼分离企业(包括直属冶炼厂、华美公司、和发公司、山东灵芝公司)停产一个月(包钢全南晶环、包钢信丰新利已停产)。停产期间,包钢稀土将相应停止对上述冶炼分离企业及外部合作企业的原料供应。
在9月19日,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曾决定收购拥有国家指令性计划企业生产的价格不高于90万元/吨、符合《包钢稀土国贸公司收购产品质量要求》的稀土镨钕氧化稀土产品。
10月17日,包钢稀土发布公告,决定自2011年10月19日起,所属冶炼分离企业(包括直属冶炼厂、华美公司、和发公司、山东灵芝公司)停产一个月(包钢全南晶环、包钢信丰新利已停产)。停产期间,包钢稀土将相应停止对上述冶炼分离企业及外部合作企业的原料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