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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七大手段变相“炒人”,劳资演绎新博弈
中国粉体网 2010-03-21 点击:9138次
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

    记者来到珠三角调研发现,与此前一度刮起的直接“炒人”风相比,一些企业为了达到“减员、规避风险”的目的,裁人手段更加隐蔽。

    与此同时,长期积弱的工人们看到新法的“阳光”,愈加自发地向企业“要价”。珠三角新的劳资关系双方博弈正酣。由于制度设计的欠缺,应对措施的乏力,使得珠三角劳资矛盾越积越深。受访的专家认为,目前至未来一两年时间内,珠三角将迎来劳资矛盾高发期,有关部门应从多处着手积极应对,以尽早化解隐患。

    一些工龄长、年龄大、工资高、“不听话”的员工,被重新安排到“不愿干、干不了”的岗位上,迫使自己“自愿”离开

    七大手段变相“炒人”

    记者日前在珠三角地区的东莞、深圳等地采访时了解到,一些工龄长、年龄大、工资高、“不听话”的员工,在企业所谓“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岗位”等名义下,被重新安排到“不愿干、干不了”的岗位上,迫使自己“自愿”离开。

    手段一:将“年龄大、工龄长”的员工放到本人“干不了”的岗位上。现年53岁的湖北黄冈人熊新元,1995年进入东莞一家窗帘制品有限公司,12 年工龄。他说:“随着年龄增大,近年来我腰椎经常疼痛,但一直在厨房工作还能吃得消,可是最近工厂以‘业务发展为由’,突然调整我去拆木头,完全靠体力干活,根本干不了。我多次反映,企业的观点是‘干不了,就走人’。”

    手段二:通过派遣公司卸包袱。一些企业为了避免与劳动者产生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合同到期后不与员工续签合同,将他们交给劳务派遣公司或下属一些资产弱的公司,然后再挑一些认为可用的员工外聘回来继续原来的工作。在这种新的劳务关系下,用工单位只要支付报酬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对方给工人发工资,其余什么都不管。这样劳动者永远无法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很多劳务派遣公司很不规范,有的就是一个十足的皮包公司,这让很多被派遣的工人非常担忧。

    手段三:将“不听话”的员工放到“不愿干”的岗位上。陕西人庞卫峰,是一名车工,2006年2月到东莞一家窗帘制品有限公司工作。不久前,因为不满公司长期加班而投诉,引得公司不满。从此,他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被“调整”了三个部门,而且几乎全是最脏最累的活。无奈,庞卫峰只好自己提出“自愿”离开。

    手段四:工厂转移地方。从重庆市到东莞打工的艾世兵,1993年8月进入东莞市凤岗镇一电子厂。2006年,工厂将大部分搬迁到清远镇,只留下一小部分业务在凤岗镇。因为业务少,公司采取降低工资、上班不开风扇等办法“软折磨”员工。在此情况下,有的受不了离开了,有的想随新厂转移,但因为新厂已更名,并变换了股东和法人,加之企业要求合同从零开始,很多员工不想耗下去,也只好自动离开。

    手段五:宣布工厂停产倒闭。2007年10月24日,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的常登鞋业有限公司在厂内贴出公告,宣布该工厂12月20日停止经营,尽管工厂给3500多名员工一定补偿,但这些工人最终就这样被解雇了。

    手段六:将公司一些高管职工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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