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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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批复2005年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管理规定,对2005年各地方申请的55项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在组织专家评审并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的基础上,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复了11项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资金申请报告,并安排国家补助资金7100万元支持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建设,该批项目总投资约13.75亿元。

  大力发展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新材料,特别是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满足特殊需要且需求量较大、效益显著、实现产业化基础较好的新材料,是一项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的紧迫任务。2005年“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重点解决当前航空、航天、交通运输、机械制造领域大型结构件制造关键材料的短缺问题。在高性能铝、钛及其钛合金材料方面,安排高性能钛及钛合金板材等3项;在金属复合材料方面,安排粉末高温合金材料、层状金属复合材料等4项;在高性能复合材料方面,安排千吨级碳纤维、飞机炭刹车预制件、大丝束碳纤维预浸料制备技术等4项产业化项目。

  在“十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累计安排20.13亿,实施了212项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该专项的目的希望通过在上述方面的持续支持,缩小我国在战略性领域中与发达国家的距离,扩大我国已有基础领域的竞争优势,增强我国在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域中材料工业的配套能力,建立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能力的新材料产业体系,为我国新材料产业和新兴高技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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