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工业新区由家店村东一个废窑坑内,多达几万吨的磷石膏渣堆积成山,刺鼻的酸臭味让人无法呼吸。13日,记者对此事予以报道。武邑县环保局得知后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已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将“磷石膏山”转移,同时对其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昨天上午,武邑县环保局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在4月23日,他们便接到了群众举报,称有工业废渣露天堆积,村民们担心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农作物生长。“接报后,我们就赶往了现场,发现大约10多万立方的工业废渣露天堆放,没有任何防范措施。”经调查,这些磷石膏为衡水衡湖责任有限公司自2011年1月-2013年3月份由河北冀衡蓝天化工有限公司运出,暂存在太古刘村南取土坑内。
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该磷石膏属于危险废物,不能随意堆放。目前,武邑县环保局已责令相关责任人停止违法行为,于5月24日之前清理完毕,并处罚款3万元。据了解,这些磷石膏渣可用于制造新型石膏建材产品,对于这座“磷石膏山”,不能仅是空间上的转移,如何有效利用,避免污染环境,才应该是有关部门和社会更加关注的。
昨天上午,武邑县环保局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在4月23日,他们便接到了群众举报,称有工业废渣露天堆积,村民们担心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农作物生长。“接报后,我们就赶往了现场,发现大约10多万立方的工业废渣露天堆放,没有任何防范措施。”经调查,这些磷石膏为衡水衡湖责任有限公司自2011年1月-2013年3月份由河北冀衡蓝天化工有限公司运出,暂存在太古刘村南取土坑内。
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该磷石膏属于危险废物,不能随意堆放。目前,武邑县环保局已责令相关责任人停止违法行为,于5月24日之前清理完毕,并处罚款3万元。据了解,这些磷石膏渣可用于制造新型石膏建材产品,对于这座“磷石膏山”,不能仅是空间上的转移,如何有效利用,避免污染环境,才应该是有关部门和社会更加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