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2011年稀有金属指令性生产计划的通知。通知中确定了2011年稀有金属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指令性生产计划,其中钨精矿年度生产计划8.7万吨、锡精矿7.3万吨、锑精矿10.5万吨、钼精矿20万吨,稀土矿9.38万吨、稀土冶炼分离9.04万吨。工信部明确,上述钨、锑、锡、钼、稀土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为各省(区)稀有金属生产的上限指标,各地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下达的计划指标分解落实到企业,不得额外增加指标和超计划生产。
多种金属计划产量高于去年指标
这一计划为工信部会同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共同制定,已于3月25日印发到各地工业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计划,2011年全国钨精矿产量为8.7万吨,锡精矿产量为7.3万吨,锑精矿为10.5万吨,钼精矿为20万吨,均高于去年指标。稀土开采限额为9.38万吨,较2010年的8.92万吨小幅增长了0.46万吨;稀土冶炼分离上限指标为9.04万吨,稍高于2010年的8.6万吨。
工信部还要求,各地“不得额外增加指标和超计划生产”,并“及时上报稀有金属生产统计数据和情况”。
南方开采总量有所增加
根据最新公告,2011年,我国对稀土的开采总量控制为9.38万吨,其中山东和内蒙古保持开采量不变,分别为1500吨和5万吨。南方开采总量有所增加,江西9000吨,福建、湖南2000吨,广西2500吨,上述四省份均增加500吨开采量,而广东、四川的开采限额分别增至2200吨和2.44万吨,云南保持200吨开采量不变。
2010年国土资源部对稀土、钨、锑、高铝黏土、萤石5种矿产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当时对稀土的开采限额为8.92万吨。这意味着今年的开采限额,比去年增加了5.16%(4600吨)。
“政府允许稀土开采总量上涨,而之前有市场预期认为会减少开采。”一位业内人士说,“这至少说明,国家并不是要在稀土火爆的情况下,减少供应待价而沽,近期密集出台的稀土政策,主要是为了整顿稀土市场,实现有序、合理的开采。”
不过,联合金属网稀土分析师余泽全认为,目前稀土市场需求缺口较大,从去年11月至今,各种小金属的需求依然处于上升通道,“我认为这一增量很小,对于缓解市场供需关系并无太多作用。”
分析
稀土开采监管有难度
分析人士以及稀土行业人士均认为,政策执行起来难度大。记者注意到,国家近几年对于稀土的开采总量指标一直都有缓慢上涨,但几乎每年的实际开采量都超出了上限。
2009年国土资源部规定的稀土开采总量为8.23万吨,最后公布的稀土产量为12万吨,占全球产量97%。2010年的开采限额为8.92万吨,当年实际产量尚未公布,但据业内人士透露,也超过了10万吨。据《新京报》3月24日报道,国家2010年下达给赣州市的分离配额指标是1.15万吨,但当地审批核准的分离产能达2.8万吨,而实际分离能力达3.5万吨,约是国家配额的3倍。这些地方加工企业巨大的产能,使其从各种途径购买原矿,以满足生产,这也诱发了稀土的盗采和滥采。
对此,一位分析师说,许多稀土矿藏在山里,监管确实存在难题。另一方面,稀土给地方政府贡献大量财税,也让地方不愿意减少产量。
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1年稀有金属指令性生产计划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工业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对钨、锑、锡、钼、稀土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的要求,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研究确定了2011年稀有金属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指令性生产计划,现下达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实施好本省(区)相关指令性生产计划。
一、我部下达的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为各省(区)稀有金属生产的上限指标,各地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下达的计划指标(附件1)于4月10日前分解落实到企业,不得额外增加指标和超计划生产。
二、指令性生产指标应下达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及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的企业。其中,矿山企业须具有采矿许可证;冶炼企业不使用已列入禁止或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工艺,达到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计划指标要向重点企业倾斜。下达矿产品计划时,应征求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要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协调好冶炼分离企业生产所需的矿产品,做好矿山、冶炼分离生产相互衔接工作,把计划落到企业。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建立稀有金属生产计划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的责任。要定期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无计划、超计划生产等问题。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对违法、违规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四、建立统计制度,按月统计上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落实专人负责矿产品、冶炼分离产品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稀有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和生产情况。按照我部稀有金属生产统计报表(附件2)及时上报有关数据和情况。
请各地工业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稀有金属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工作,及时上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于4月12日前将计划分解和落实情况报我部(原材料工业司)。
多种金属计划产量高于去年指标
这一计划为工信部会同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共同制定,已于3月25日印发到各地工业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计划,2011年全国钨精矿产量为8.7万吨,锡精矿产量为7.3万吨,锑精矿为10.5万吨,钼精矿为20万吨,均高于去年指标。稀土开采限额为9.38万吨,较2010年的8.92万吨小幅增长了0.46万吨;稀土冶炼分离上限指标为9.04万吨,稍高于2010年的8.6万吨。
工信部还要求,各地“不得额外增加指标和超计划生产”,并“及时上报稀有金属生产统计数据和情况”。
南方开采总量有所增加
根据最新公告,2011年,我国对稀土的开采总量控制为9.38万吨,其中山东和内蒙古保持开采量不变,分别为1500吨和5万吨。南方开采总量有所增加,江西9000吨,福建、湖南2000吨,广西2500吨,上述四省份均增加500吨开采量,而广东、四川的开采限额分别增至2200吨和2.44万吨,云南保持200吨开采量不变。
2010年国土资源部对稀土、钨、锑、高铝黏土、萤石5种矿产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当时对稀土的开采限额为8.92万吨。这意味着今年的开采限额,比去年增加了5.16%(4600吨)。
“政府允许稀土开采总量上涨,而之前有市场预期认为会减少开采。”一位业内人士说,“这至少说明,国家并不是要在稀土火爆的情况下,减少供应待价而沽,近期密集出台的稀土政策,主要是为了整顿稀土市场,实现有序、合理的开采。”
不过,联合金属网稀土分析师余泽全认为,目前稀土市场需求缺口较大,从去年11月至今,各种小金属的需求依然处于上升通道,“我认为这一增量很小,对于缓解市场供需关系并无太多作用。”
分析
稀土开采监管有难度
分析人士以及稀土行业人士均认为,政策执行起来难度大。记者注意到,国家近几年对于稀土的开采总量指标一直都有缓慢上涨,但几乎每年的实际开采量都超出了上限。
2009年国土资源部规定的稀土开采总量为8.23万吨,最后公布的稀土产量为12万吨,占全球产量97%。2010年的开采限额为8.92万吨,当年实际产量尚未公布,但据业内人士透露,也超过了10万吨。据《新京报》3月24日报道,国家2010年下达给赣州市的分离配额指标是1.15万吨,但当地审批核准的分离产能达2.8万吨,而实际分离能力达3.5万吨,约是国家配额的3倍。这些地方加工企业巨大的产能,使其从各种途径购买原矿,以满足生产,这也诱发了稀土的盗采和滥采。
对此,一位分析师说,许多稀土矿藏在山里,监管确实存在难题。另一方面,稀土给地方政府贡献大量财税,也让地方不愿意减少产量。
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1年稀有金属指令性生产计划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工业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对钨、锑、锡、钼、稀土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的要求,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研究确定了2011年稀有金属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指令性生产计划,现下达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实施好本省(区)相关指令性生产计划。
一、我部下达的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为各省(区)稀有金属生产的上限指标,各地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下达的计划指标(附件1)于4月10日前分解落实到企业,不得额外增加指标和超计划生产。
二、指令性生产指标应下达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及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的企业。其中,矿山企业须具有采矿许可证;冶炼企业不使用已列入禁止或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工艺,达到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计划指标要向重点企业倾斜。下达矿产品计划时,应征求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要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协调好冶炼分离企业生产所需的矿产品,做好矿山、冶炼分离生产相互衔接工作,把计划落到企业。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建立稀有金属生产计划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的责任。要定期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无计划、超计划生产等问题。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对违法、违规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四、建立统计制度,按月统计上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落实专人负责矿产品、冶炼分离产品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稀有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和生产情况。按照我部稀有金属生产统计报表(附件2)及时上报有关数据和情况。
请各地工业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稀有金属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工作,及时上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于4月12日前将计划分解和落实情况报我部(原材料工业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