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4日的《上海证券报》,刊发了一篇题为“工信部原材料司副司长王彩凤:稀土行业不会走关门路线 鼓励外资投资冶炼分离企业”的记者报道。该报道称“中国欢迎外商在稀土行业的合作,鼓励外资在稀土冶炼分离方面进行投资”。为此,我们特别电话采访了工信部原材料司王彩凤副司长。她说,她从未在任何场合讲过 “鼓励外资在稀土冶炼分离方面进行投资”的话,此种说法不符合我国稀土产业外资投资政策,容易产生误解,应该予以纠正。
王彩凤副司长再次重申,我国发布的《外商投资稀土行业管理暂行规定》所制订的“禁止外商在中国境内建立稀土矿山企业;不允许外商独资开办稀土冶炼、分离项目(限于合资、合作);鼓励外商投资稀土深加工、稀土新材料和稀土应用项目”等三项政策原则仍然有效。
《上海证券报》在同一篇报道中也称:“据记者了解,未来在产业政策中国家将禁止外商在中国境内建立稀土矿山企业,不过可以允许外商投资稀土冶炼分离项目(限于合资、合作),同时鼓励外商投资稀土深加工、稀土新材料和稀土应用项目,但中外合资、合作建设的稀土项目,凡涉及矿山的资产及业务不能进入合资范围”。不知为什么又把“鼓励外资投资”的提法安在“稀土冶炼分离企业”的头上,而且在报道文稿的大标题上予以突出,结果引起众多传媒竟相以“鼓励外资投资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加以引用或转载,容易造成误导。
我国稀土科技工作者结合我国稀土资源特点,在稀土选矿和冶炼分离方面已经研制开发出一整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工艺,并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成为我国稀土产业发展的坚强技术后盾。但是,我国稀土产业目前存在稀土生产产能供过于求的问题,冶炼分离能力远大于矿源供应,容易造成价格不稳和定价话语权的丧失。因此不应再盲目刺激稀土冶炼分离能力的增长和竞争。为此,希望媒体在外商投资稀土政策方面慎重报道,不要以讹传讹。
王彩凤副司长还指出:近来,对我国稀土产业,特别在有关稀土产品出口和产业投资政策方面,多有探讨和建议文章发表,表明大家对我国稀土事业的关心和爱护。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利于我国稀土产业发展的提法,甚至误传误导。希望今后多从正面对我国稀土产业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国稀土产业更加稳定、健康、持续地发展。
王彩凤副司长再次重申,我国发布的《外商投资稀土行业管理暂行规定》所制订的“禁止外商在中国境内建立稀土矿山企业;不允许外商独资开办稀土冶炼、分离项目(限于合资、合作);鼓励外商投资稀土深加工、稀土新材料和稀土应用项目”等三项政策原则仍然有效。
《上海证券报》在同一篇报道中也称:“据记者了解,未来在产业政策中国家将禁止外商在中国境内建立稀土矿山企业,不过可以允许外商投资稀土冶炼分离项目(限于合资、合作),同时鼓励外商投资稀土深加工、稀土新材料和稀土应用项目,但中外合资、合作建设的稀土项目,凡涉及矿山的资产及业务不能进入合资范围”。不知为什么又把“鼓励外资投资”的提法安在“稀土冶炼分离企业”的头上,而且在报道文稿的大标题上予以突出,结果引起众多传媒竟相以“鼓励外资投资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加以引用或转载,容易造成误导。
我国稀土科技工作者结合我国稀土资源特点,在稀土选矿和冶炼分离方面已经研制开发出一整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工艺,并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成为我国稀土产业发展的坚强技术后盾。但是,我国稀土产业目前存在稀土生产产能供过于求的问题,冶炼分离能力远大于矿源供应,容易造成价格不稳和定价话语权的丧失。因此不应再盲目刺激稀土冶炼分离能力的增长和竞争。为此,希望媒体在外商投资稀土政策方面慎重报道,不要以讹传讹。
王彩凤副司长还指出:近来,对我国稀土产业,特别在有关稀土产品出口和产业投资政策方面,多有探讨和建议文章发表,表明大家对我国稀土事业的关心和爱护。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利于我国稀土产业发展的提法,甚至误传误导。希望今后多从正面对我国稀土产业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国稀土产业更加稳定、健康、持续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