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鼓励外商投资稀缺或不可再生重要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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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北京11月7日电---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周三联合颁布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不再鼓励外商投资稀缺或不可再生重要矿产资源,一些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不再允许外商投资勘查开采.

    发改委网站的新闻稿称,该目录将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修订内容包括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外资项目准入,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持谨慎开放的态度.

   修订内容还包括,针对中国贸易顺差过大、外汇储备快速增加等新形势,不再继续实施单纯鼓励出口的导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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