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的特点之一是量大面广,特别是传统材料,是资源、能源消耗的主要渠道。珍惜和保护其所需资源,是保证材料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劳动者身心健康的重大问题,是涉及维护全人类未来的大问题。
资源是有限的,况且有的资源一直是我国所稀缺的,如铁、锰、铝、铜、铬铁矿钾盐6种大宗矿产资源,目前还不能满足国内需求,而且供需矛盾日益加剧,需长期依靠进口。据有关预测表明:国内铁矿石的满足率仅为62.5%,到2010年我国仍需进口富铁矿石7000万吨左右;我国低品位难选冶的碳酸锰矿石仍不能利用,锰矿石需求缺口将达到650万吨;若近几年氧化铝生产成本降不下来,我国仍需每年进口氧化铝157.5万吨;国内铜矿石的生产仅能满足国内需求的41—47%,到2010年将缺口90—100万吨电解铜;铬铁矿需求量为140—150万吨,其缺口在120—130万吨;钾肥需求量约为640万吨,缺口约为540万吨。即便到2010年基本可以满足需求的一些大宗矿产,如磷、铅、锌等,以及不能满足需求的硫矿资源,都亟待加强管理。
据预测:若不加强勘查,到2010年,我国硫矿缺口大约在700—1000万吨;由于目前我国探明的磷矿品位低、含有放射性元素、采选难度大和交通不便等原因,国内可利用的磷矿只占探明总储量的63%;我国铅锌矿储量丰富,到2010年基本可满足国内需求,但因铅锌是共伴生矿,大量生产锌的同时也生产了大量的铅,易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大大影响了我国锌的开发利用。目前,我国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不容乐观,我们的锌矿企业以地方、乡镇或个体为主,其采、选、冶的回收率很低,造成资源浪费是非常严重的。如贵州省是我国的一个资源富集省,该省的铝、煤、磷、贡等矿产资源的品位和贮藏量排在全国前列。该省经济长期依靠资源开采和原料外卖,使其形成粗放式的单一经济形式。在该省毕节地区威宁县土法小炼锌的重灾区二塘镇和东风镇等地,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极为严重,炼锌的垃圾漫山遍野。据专家介绍:土法炼锌的废渣中含有大量的铅和镉,如此堆砌炼锌的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将是毁灭性的。对这些1996年国务院就要求彻底关停的“十五小”企业,贵州至今屡禁不止,其他地区也有类似问题存在。
我国的钨、锑、锡和稀土等到2010年,仍能满足国内需求,还可供出口,并能控制国际市场。这些具有优势的矿产资源,也因生产和出口无计划,总量过大,造成资源破坏严重,浪费惊人,而使其资源优势地位大打折扣,没有形成经济优势,其前景堪忧。比如,我国的稀土资源在世界上是最为丰富的,而且品种全、质量高、易于开采,但我们远远没有把我国的稀土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其中滥采乱挖,造成稀土资源的极大浪费是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南方离子型稀土矿,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国营、集体、民企、个体无序一起上,多时达到2000多个矿点,采易弃难,采富弃贫,漏采现象极端严重。无计划上马、无序竞争的结果,不仅浪费了不可再生的稀土资源,而且使极为宝贵的资源以极低的价格流入了国际市场;不仅使企业造成损失,更给国家整个稀土工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就钨矿而言,到2005年,我国的黑钨矿资源将耗尽,只能用低品位、难选冶的白钨矿代替,我们的优势地位将大大减弱。面对这种形势,目前我国钨的下游选冶加工产能却严重过剩,造成上游非法采矿屡禁不止,并过量出口,致使钨的国际市场严重供过于求,造成钨价逐年下降,三年间出口价格下降了30%以上,使我国蒙受惨重的损失。……
自1991年以来,我国虽然先后制定了《矿产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但存在着执法不严或根本不执法的现象。有的乡镇或个体等规模小、技术落后的中小企业无序竞争,滥采乱挖,采富弃贫,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造成采、选、冶的回收率仅在30%左右。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企业大多数都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开采许可证,这不是明显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吗?这些问题应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方面用法律手段对那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有关人员,以及破坏矿产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进行必要的处罚,甚至罚其停业或关闭,依法保护好资源和环境;一方面像江西国土资源厅一样,探索出一条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利于对矿产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的新路子。
资源是有限的,况且有的资源一直是我国所稀缺的,如铁、锰、铝、铜、铬铁矿钾盐6种大宗矿产资源,目前还不能满足国内需求,而且供需矛盾日益加剧,需长期依靠进口。据有关预测表明:国内铁矿石的满足率仅为62.5%,到2010年我国仍需进口富铁矿石7000万吨左右;我国低品位难选冶的碳酸锰矿石仍不能利用,锰矿石需求缺口将达到650万吨;若近几年氧化铝生产成本降不下来,我国仍需每年进口氧化铝157.5万吨;国内铜矿石的生产仅能满足国内需求的41—47%,到2010年将缺口90—100万吨电解铜;铬铁矿需求量为140—150万吨,其缺口在120—130万吨;钾肥需求量约为640万吨,缺口约为540万吨。即便到2010年基本可以满足需求的一些大宗矿产,如磷、铅、锌等,以及不能满足需求的硫矿资源,都亟待加强管理。
据预测:若不加强勘查,到2010年,我国硫矿缺口大约在700—1000万吨;由于目前我国探明的磷矿品位低、含有放射性元素、采选难度大和交通不便等原因,国内可利用的磷矿只占探明总储量的63%;我国铅锌矿储量丰富,到2010年基本可满足国内需求,但因铅锌是共伴生矿,大量生产锌的同时也生产了大量的铅,易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大大影响了我国锌的开发利用。目前,我国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不容乐观,我们的锌矿企业以地方、乡镇或个体为主,其采、选、冶的回收率很低,造成资源浪费是非常严重的。如贵州省是我国的一个资源富集省,该省的铝、煤、磷、贡等矿产资源的品位和贮藏量排在全国前列。该省经济长期依靠资源开采和原料外卖,使其形成粗放式的单一经济形式。在该省毕节地区威宁县土法小炼锌的重灾区二塘镇和东风镇等地,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极为严重,炼锌的垃圾漫山遍野。据专家介绍:土法炼锌的废渣中含有大量的铅和镉,如此堆砌炼锌的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将是毁灭性的。对这些1996年国务院就要求彻底关停的“十五小”企业,贵州至今屡禁不止,其他地区也有类似问题存在。
我国的钨、锑、锡和稀土等到2010年,仍能满足国内需求,还可供出口,并能控制国际市场。这些具有优势的矿产资源,也因生产和出口无计划,总量过大,造成资源破坏严重,浪费惊人,而使其资源优势地位大打折扣,没有形成经济优势,其前景堪忧。比如,我国的稀土资源在世界上是最为丰富的,而且品种全、质量高、易于开采,但我们远远没有把我国的稀土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其中滥采乱挖,造成稀土资源的极大浪费是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南方离子型稀土矿,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国营、集体、民企、个体无序一起上,多时达到2000多个矿点,采易弃难,采富弃贫,漏采现象极端严重。无计划上马、无序竞争的结果,不仅浪费了不可再生的稀土资源,而且使极为宝贵的资源以极低的价格流入了国际市场;不仅使企业造成损失,更给国家整个稀土工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就钨矿而言,到2005年,我国的黑钨矿资源将耗尽,只能用低品位、难选冶的白钨矿代替,我们的优势地位将大大减弱。面对这种形势,目前我国钨的下游选冶加工产能却严重过剩,造成上游非法采矿屡禁不止,并过量出口,致使钨的国际市场严重供过于求,造成钨价逐年下降,三年间出口价格下降了30%以上,使我国蒙受惨重的损失。……
自1991年以来,我国虽然先后制定了《矿产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但存在着执法不严或根本不执法的现象。有的乡镇或个体等规模小、技术落后的中小企业无序竞争,滥采乱挖,采富弃贫,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造成采、选、冶的回收率仅在30%左右。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企业大多数都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开采许可证,这不是明显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吗?这些问题应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方面用法律手段对那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有关人员,以及破坏矿产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进行必要的处罚,甚至罚其停业或关闭,依法保护好资源和环境;一方面像江西国土资源厅一样,探索出一条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利于对矿产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的新路子。
















